如果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,1-6月就应该增值税:5000X3%=150万元。现一般纳税人资格已经认定,显然不能按3%征收率纳增值税了。但由于供应商中大量存在个体户,1-6月只取得2000万元的进项发票,1-6月实际纳增值税额为5000X17%-2000X17%=510万元。相比于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来说,增值税同比上升了360万元!
由于供应商中大量存在个体户,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需要在主体公司外注册几种不同类型的公司拆解生产环节独立核算。
通过筹划实施后基本接近转换一般纳税人之前的150万元增值税税额。